四川出台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填补行业空白

  发布时间:2024-03-29 02:24:11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今天(9月12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2020年四川水产品总产量达172.1万吨,排放化学需氧量4 修仙于自媒体时代。

       今天(9月12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川出产养发布《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台水填补

       2020年四川水产品总产量达172.1万吨,殖业修仙于自媒体时代排放化学需氧量4.52万吨、水污总氮0.27万吨、染物总磷759.60吨,排放因水产养殖多紧邻河流,标准其尾水排水具有排放量大、行业排水时间集中、空白直接入河等特点,川出产养在排放期内若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将严重影响河流水环境质量。台水填补修仙于自媒体时代

       《标准》主要规定了污染物的殖业排放分级及限值、排放控制要求、水污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等4项内容。染物根据养殖尾水受纳水体的排放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分区分级精准设定排放限值,将养殖尾水受纳水体主要分为重点保护水域和一般水域。其中,养殖尾水排入重点保护水域的执行一级排放标准,排入未达水环境质量要求水域的养殖尾水,可根据水环境保护实际需求,执行一级标准,排入一般水域的执行二级排放标准。根据水产养殖尾水特点,《标准》确定了pH值、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等5项指标及其排放限值。在监测要求中,明确了取样监测点位的设置,监管重点以及分析方法。《标准》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现场即时采样监测的结果,可作为排放行为判定的依据。

       目前,在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方面,我国仅有《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和《海水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3-2007)两个行业推荐性标准,尚无强制性排放标准。《标准》的发布填补了四川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方面的空白,为下一步行业管理提供了“标尺”和“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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